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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3篇

发布时间:2023-11-18 19:10:02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普法宣传工作1、20**年,瑞丽市农业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广泛宣传动员,营造了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3篇,供大家参考。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3篇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篇1

(一)普法宣传工作

1、20**年,瑞丽市农业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广泛宣传动员,营造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利用“春节元旦”两节、“3.15”消费日活动、“放心农资下乡周活动”、“国庆中秋”两节期间检查,开展了普法宣传检查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手册共26种,2700余份。

2、在执法检查工作中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普及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共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手册共39种,共5000余份,受教人员5000余人次。

(二)普法学习

组织全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的学习,参加学习人数800余人次。

(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守法经营意识,减少农业生产事故,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年,对全市农药、种子、肥料、渔药等经营人员开展了农资规范经营培训,培训人员140人,培训的内容《种子法律制度与经营规范》、《农药经营基础知识培训》、《农资经营违法行为与处罚规定》、《兽药、饲料规范经营与违法行为处罚》,通过培训使农资经营者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得到了增强,促进我市农资市场经营次序规范得到有力的保障。

(四)农资下乡周宣传活动

根据20**年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确保我州春耕生产、农业增效。

20**年3月24日,德宏州农业局瑞丽市农业局在瑞丽市姐相乡人民政府协助下,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本次活动目的围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这一主题,宣传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参加活动的单位有5家单位。参加的企业有8家,宣传农资32种,现场免费发放放心农资21种,价值26000元;展示展板4类,共17块;发放宣传材料23种,7000余份,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参加活动人员80余人,车辆16辆,咨询210人次。

20**年共组合开展执法检查32次,出动检查人员412人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市共453店次,检查农药产品11596个,不合格农药65个,20176包(瓶);检查种子经营店274店次,检查品种102种;检查化肥经营店251店次,检查品种1568个次;检查兽药经营店232店次,检查兽药品种2275个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查经营店208店次。检查饲料品种351个次;检查水产苗种繁育场18个次、水产养殖基地18个次,检查苗种品种42个次。打击非发电鱼炸鱼、毒鱼行动,共接到群众举报9起,开展日常巡查12次,共收缴了内燃机电机头3台、简易电捕鱼器具11台(套)、电池电瓶2台,批评教育人员33人;农业执法共责令整改68次,立案查处8起,结案8起,罚款26000元。

(一)投入品执法检查工作

开展执法检查8次,执法期间出动车辆40车次,执法人员114人次,共检查种子经营店274店次、水产养殖户18个、肥料销售店124店次、农药销售店262店次、兽药店(含渔药)80店次、饲料经营店80店次、检查农机零配件销售店及农机维修店141店次。责令整改31次,立案查处6起,结案6起,罚款20000元。

(二)农药专项

根据《德宏州20**年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瑞丽市农业局20**年,共开展农药专项治理行动4次,整顿农药市场8个,检查农药经营门市共126店次,检查农药产品4235个,其中合格的有4148个,不合格的为57个,查获不合格农药20037包(瓶)。责令整改10家,立案查处4起,结案4起,罚款10000元。

3、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根据德农发[2017]78号《德宏州农业局关于转发〈xxx省农业厅xxx省2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年共开展执法检查8次,出动检查人员205人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市共110店次,检查农药产品6252个,查获不合格农药产品90个。检查种子种子经营店101店次,检查品种36种。检查化肥经营店79店次,检查品种1546个次。检查兽药经营店99店次,检查兽药品种1568个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查经营店117店次。检查饲料品种47个次;检查农机产品经营店13家检查水产苗种繁育场8个次、水产养殖基地4户次,检查苗种品种20个次。

4、电捕鱼、炸鱼违法专项整治

上半年,打击非发电鱼炸鱼、毒鱼行动,共接到群众举报8起,开展日常巡查12次,共收缴了内燃机电机头3台、非法简易电捕鱼器具11台(套)、大功率蓄电池电瓶2台,制止10起非法捕鱼活动,批评教育人员33人。

20**年,农业局进驻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共计接待咨询接件业务102件,其中受理接件业务102件,已办理接件业务102件。

(一)通过下乡开展专项执法及宣传活动,使广大农民对农业的法律法规有了深入的了解,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在执法过程中,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现场办案认真讲解“现场勘验记录、询问笔录、现场拍照、调查取证”等案件初查工作细节及重点,分析违法事件真相、证据,确定案件的方向,为立案后避免证据不足,案件难定性,难办案。通过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现场讲解,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三)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了农资批发单位,经营门市部和销售网点监管。立案查处了一批不合格农药,有效的震慑了经营户非法经营行为,净化了农资市场,确保农资的质量安全,保护了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自身素质和利益严重制约着农资的安全管理和使用。部分经营者对农资的采购经营使用仅凭经验,片面考虑价格和自身利益,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二)农资经营户比较分散,尤其乡镇,部分偏远地区日常监管很难到位。

(三)经费短缺,支撑整个辖区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困难较大。

(一)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农资的宣传、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监管的责任意识。确保农资打假工作,不间断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提升监管合力。发挥好农业局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统筹农业部门内部力量,加强各职能部门、技术支撑机构的密切配合,加强区域间农业部门的横向联动。

(三)畅通农资打假举报渠道,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举报一处,发现一处,捣毁一处,使假冒伪劣农资无藏身之处。

(四)加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及州农业局汇报。

(五)教育引导经销门店以诚信为本,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支持建立诚信经营店,确保农民用上合格农资产品。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篇2

(一)普法宣传工作

1、20**年,瑞丽市农业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广泛宣传动员,营造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利用“春节元旦”两节、“3.15”消费日活动、“放心农资下乡周活动”、“国庆中秋”两节期间检查,开展了普法宣传检查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手册共26种,2700余份。

2、在执法检查工作中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普及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共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手册共39种,共5000余份,受教人员5000余人次。

(二)普法学习

组织全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的学习,参加学习人数800余人次。

(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守法经营意识,减少农业生产事故,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年,对全市农药、种子、肥料、渔药等经营人员开展了农资规范经营培训,培训人员140人,培训的内容《种子法律制度与经营规范》、《农药经营基础知识培训》、《农资经营违法行为与处罚规定》、《兽药、饲料规范经营与违法行为处罚》,通过培训使农资经营者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得到了增强,促进我市农资市场经营次序规范得到有力的保障。

(四)农资下乡周宣传活动

根据20**年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确保我州春耕生产、农业增效。

20**年3月24日,德宏州农业局瑞丽市农业局在瑞丽市姐相乡人民政府协助下,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本次活动目的围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这一主题,宣传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参加活动的单位有5家单位。参加的企业有8家,宣传农资32种,现场免费发放放心农资21种,价值26000元;展示展板4类,共17块;发放宣传材料23种,7000余份,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参加活动人员80余人,车辆16辆,咨询210人次。

20**年共组合开展执法检查32次,出动检查人员412人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市共453店次,检查农药产品11596个,不合格农药65个,20176包(瓶);检查种子经营店274店次,检查品种102种;检查化肥经营店251店次,检查品种1568个次;检查兽药经营店232店次,检查兽药品种2275个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查经营店208店次。检查饲料品种351个次;检查水产苗种繁育场18个次、水产养殖基地18个次,检查苗种品种42个次。打击非发电鱼炸鱼、毒鱼行动,共接到群众举报9起,开展日常巡查12次,共收缴了内燃机电机头3台、简易电捕鱼器具11台(套)、电池电瓶2台,批评教育人员33人;农业执法共责令整改68次,立案查处8起,结案8起,罚款26000元。

(一)投入品执法检查工作

开展执法检查8次,执法期间出动车辆40车次,执法人员114人次,共检查种子经营店274店次、水产养殖户18个、肥料销售店124店次、农药销售店262店次、兽药店(含渔药)80店次、饲料经营店80店次、检查农机零配件销售店及农机维修店141店次。责令整改31次,立案查处6起,结案6起,罚款20000元。

(二)农药专项

根据《德宏州20**年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瑞丽市农业局20**年,共开展农药专项治理行动4次,整顿农药市场8个,检查农药经营门市共126店次,检查农药产品4235个,其中合格的有4148个,不合格的为57个,查获不合格农药20037包(瓶)。责令整改10家,立案查处4起,结案4起,罚款10000元。

3、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根据德农发[2017]78号《德宏州农业局关于转发〈xxx省农业厅xxx省2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年共开展执法检查8次,出动检查人员205人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市共110店次,检查农药产品6252个,查获不合格农药产品90个。检查种子种子经营店101店次,检查品种36种。检查化肥经营店79店次,检查品种1546个次。检查兽药经营店99店次,检查兽药品种1568个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查经营店117店次。检查饲料品种47个次;检查农机产品经营店13家检查水产苗种繁育场8个次、水产养殖基地4户次,检查苗种品种20个次。

4、电捕鱼、炸鱼违法专项整治

上半年,打击非发电鱼炸鱼、毒鱼行动,共接到群众举报8起,开展日常巡查12次,共收缴了内燃机电机头3台、非法简易电捕鱼器具11台(套)、大功率蓄电池电瓶2台,制止10起非法捕鱼活动,批评教育人员33人。

20**年,农业局进驻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共计接待咨询接件业务102件,其中受理接件业务102件,已办理接件业务102件。

(一)通过下乡开展专项执法及宣传活动,使广大农民对农业的法律法规有了深入的了解,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在执法过程中,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现场办案认真讲解“现场勘验记录、询问笔录、现场拍照、调查取证”等案件初查工作细节及重点,分析违法事件真相、证据,确定案件的方向,为立案后避免证据不足,案件难定性,难办案。通过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现场讲解,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三)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了农资批发单位,经营门市部和销售网点监管。立案查处了一批不合格农药,有效的震慑了经营户非法经营行为,净化了农资市场,确保农资的质量安全,保护了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自身素质和利益严重制约着农资的安全管理和使用。部分经营者对农资的采购经营使用仅凭经验,片面考虑价格和自身利益,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二)农资经营户比较分散,尤其乡镇,部分偏远地区日常监管很难到位。

(三)经费短缺,支撑整个辖区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困难较大。

(一)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农资的宣传、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监管的责任意识。确保农资打假工作,不间断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提升监管合力。发挥好农业局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统筹农业部门内部力量,加强各职能部门、技术支撑机构的密切配合,加强区域间农业部门的横向联动。

(三)畅通农资打假举报渠道,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举报一处,发现一处,捣毁一处,使假冒伪劣农资无藏身之处。

(四)加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及州农业局汇报。

(五)教育引导经销门店以诚信为本,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支持建立诚信经营店,确保农民用上合格农资产品。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篇3

  新野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在南阳市农业局和新野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和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打假护农”总体目标,采取“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工作手段,按照“堵住源头,净化渠道,引导使用”的监管措施,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一年来,有市局各业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有县局对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经过全体农业执法人的共同努力,农资打假工作取得阶段性的胜利,农资市场得到有效净化,农资案件逐年降低,投诉或纠纷案事件解决率空前提高,有效的保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提高,保障了农业的顺利发展。

  一、农资打假工作有序展开

     1、建立了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从组织和制度上保障了农资打假的顺利开展。

     2、实现了县、乡、村及各职能部门的有效联动,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3、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以制度的形式确保打假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分工合作,信息共享,确保不脱管漏管。

     4、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有条不紊、按部就班的对农资市场进行管控。

  二、农业综合执法蓬勃开展。

  按照农业行政执法建设的“五有标准”,加强包括机构,队伍,制度,场地设施等方面的软硬件建设,保证行政执法的顺利开展。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树立创新意识,与时俱进,使农业执法各方面都得到质的提升。

  1、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创新工作方法。

     (1)加强政治学习和职业素质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大局观念,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2)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更新知识。学习先进的执法方法,提高效率。

       2、按照“堵住源头净化渠道”管理措施进行市场监管。

     (1)源头管理上,要求每家生产企业必须备案,生产的产品在自检的基础上,执法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检。从资质到手续到质量,严格把关,不让问题产品流入市场。每家企业有一个责任人,负责对企业的全面监管,不留死角。

      (2)流通环节的监管,工商和农业部门在日常的拉网式检查的同时,进行“三重点”检查。就是在重点的农时季节,对重点的区域,重点品种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抽检率,有效保障农资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今年对360余家经营门店进行了登记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600多车次,抽检样品80多个,当场处罚问题125例,立案查出违法案件4例,其中种子3例,肥料1例。有效的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警示了心存侥幸的经营者。              

  (3)、强化协作配合,推进社会共治。以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打防结合、社会共治为方针,发挥整体联动优势,形成更强的工作合力。联动各有关执法部门信息共享、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在重点农时季节或农资购销旺季,协调组织公安、农业、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全县范围内综合性执法活动,重拳打击农资违法犯罪活动,粉碎不法经营者的侥幸心理,有效震慑违法分子。另一方面,各部门及各乡镇尽力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农资打假的良好氛围。通过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贯通的严密组织机构,增强打击违法犯罪效果。

  (4)、做好资监管预案。监管工作按部就班,有序开展,避免管理中顾此失彼。

  3、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建立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新秩序。

  通过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和引导,教会他们正确使用、正确选用农业投入品,自觉抵制非法廉价农资,从根本上杜绝伪劣农资的使用。通过对生产者、经营者的法律普及和教育,促使他们不生产经营非法产品,断绝非法产品的来源和销售渠道。

  (1)、做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向百姓推荐一批质量可靠,信誉良好的产品和经营商家,供百姓参考使用。春耕秋播时,组织科技人员和执法人员,到乡镇集市发放宣传资料,并设置咨询台,服务百姓。

  (2)、使用农资时期,到重点乡镇(像樊集、城郊蔬菜区,新店、溧河果园区等),组织学习班,教授群众正确使用农资,特别是农药。并印发禁限用农药名录。和有关乡镇结成技术帮扶对子,定期做技术服务。

  (3)、利用广播电视,根据农时季节,开展新闻宣传和技术讲座。今年共播出新闻3期,技术讲座6期,同时,公布农资监管信息2次。

  (4)、做好农资生产者、经营者的法律宣传和培训工作。从法律和技术角度对他们进行普及和教育。今年,到各农资经营网点张贴宣传资料10000余份,组织农资经营商进行培训2期。

  三、树立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一切为了群众时刻装在心里,把服务贯穿在整个执法过程中,端正服务态度,提升执法形象。让群众少跑腿,多办事。

  (1)主动印制发放农资经营档案样本,并督促填写。到生产企业和经营大户主动索要登记备案资料等。

  (2)、设立“12316”农事热线,接受技术咨询和投诉。对种植技术方面的问题,联系农业专家进行解答。对投诉的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信息。

  (3)、涉农资的民事纠纷,弄清原委,划分责任,努力协调。让问题消失在萌芽状态,减少负面影响。今年共协调此类纠纷10余起,双方均感到满意,受到良好的社会反响。

  (4)、由于气候,管理等因素容易出问题季节或产品,运用印制发放通告或宣传单进行广泛宣传,提醒群众注意,尽力减免群众损失。像农资的选择,某些产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特殊作物的正确种植时间等等。

   (5)、做好农资生产者、经营者的法律宣传和培训工作。从法律和技术角度对他们进行普及和教育。今年,到各农资经营网点张贴宣传资料10000余份,组织农资经营商进行培训2期。

  四、存在的问题

  1、对于走村串户和忽悠团的监管缺乏手段。只能从教育群众入手,拒绝使用价低质劣的产品并鼓励举报投诉。

  2、法律法规出台频繁,需要及时参加学习培训,更新知识。

  3、缺乏执法车辆及检测设备等软硬件设施和执法经费。

  4、新的种子法对经营备案等要求严格,需要建立农资监管网络平台,利于减少工作费用和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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