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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车辆租赁合同实用11篇

发布时间:2024-02-29 09:25:01

车辆租赁合同实用出租方:(以下简称为甲方)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承租方:(以下简称为乙方)名称:公司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辆租赁合同实用11篇,供大家参考。

车辆租赁合同实用11篇

车辆租赁合同实用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名称: 公司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秉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并签订以下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条件

1、出租给乙方经营慢摇吧娱乐城及其他经营项目的场地位于芒市天龙时代购物中心第二层商场的南面前半部分。场地建筑面积为1299平方米。(场地最终面积以房产证为准)并以此建筑面积作为租金和水电使用费等其它费用的计算依据。

2、免租期为:三个月(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3、从20xx年7月1日起计收,其基准租金单价为40元/平方米·月人民币。第1-2年的租金单价为40元/平方米·月人民币,第3-7年的租金单价递增12%。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期限为 7年,即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1日止。 2、在签订本合同支付押金后10天内甲方交场地给乙方,乙方组织装饰施工和筹备开业及试营业。即自甲方交付场地之日起至20xx年6月31日止为乙方装饰施工和试营业期及筹备开业,该期间为免收租金期。

第三条 租金及增幅

1、租金按乙方租赁甲方场地的第二层建筑面积(1299平方米)计算,并从本合同规定甲方计收租金之日起计收,基准租金单价为每平方米每月40元人民币。

2、租金增幅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的第三年开始递增租金,第3-7年的租金每年递增12%.即:

第一年年度租金单价为:40元/㎡·月,合计年租金元(第一年度免交3个月租金,实交租金为: 元);

第二年年度租金单价为:40元/㎡·月,合计年租金元; 第三年年度租金单价为:元/㎡·月,合计年租金元; 第四年年度租金单价为:元/㎡·月,合计年租金元; 第五年年度租金单价为:元/㎡·月,合计年租金元;第六年年度租金单价为:元/㎡·月,合计年租金元; 第七年年度租金单价为:/㎡·月,合计年租金元;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

1、乙方支付租金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签订本合同起15日内(即20xx年12月27日),支付时间为每年1月1日前10日内,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

2、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租金,如无故拖延租金,从第2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2%加收滞纳金。

第五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场地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六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管理费:本合同租金已包含物业管理费,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与商管公司另行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相应物管费用应从本合同租赁费中分离支付给商管公司。

2、水费:按元·1452㎡/月,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商业用水收费标准调整,按

3、电费:按芒市的商业用电收费标准按实交给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果商业用电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执行。电量损耗按每月自用电量的5%标准收取(即损耗)。公共用电按整栋建筑物当月总用电量的8%收取(即公摊)。

4、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坏(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使用该场地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支付,(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以上费用按月收取。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收。

第七条 押金

为确保本合同顺利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拾万元整(¥100,元)作为押金;本合同到期或终止后, (在乙方无违约行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场地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按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并每月向乙方收取水电费等所有应收取的相关费用。

3、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场地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

4、甲方对乙方所租赁的场地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权。

5、甲方积极配合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相关手续。

6、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再次引进同类(慢摇吧)商户。如违约应向乙 方赔偿拾万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7、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超出双方所签订经营项目或甲方与第三方在此物业所签订的与其相同的经营项目(如:电影院、量贩式ktv、夜总会ktv、电器类产品等已与甲方在此物业所签订的经营项目),如违约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因此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清除违规经营项目。

8、甲方保证出租场地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9、甲方提供乙方指定位置,由乙方自行投建广告位或店招,制作、投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拥有租赁期内的使用权,产权归甲方。

10、甲方每月免费向乙方提供300张地下停车场停车票。

11、租赁时间到期终止或因乙方原因非正常终止本合同时,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楼层慢摇吧及其他经营场地的所有权和由乙方投资装饰时固定衣附于该楼层慢摇吧及其他经营项目场地范围的地面、墙面、天花上及隐藏于天花里边或墙体内的所有设备设施所有权及不可拆卸的装饰物。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不得利用该 慢摇吧娱乐场所及其他经营项目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及时交付押金,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水电费等应支付的费用。

3、乙方有权共享来天龙时代商城消费的客户资源,乙方也须将来乙方 经营的慢摇吧娱乐场及其他经营项目消费的客户资源提供给天龙时代商城享有。

4、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及时组织设计人员对承租的慢摇吧及其他经营项目场地进行装

5、乙方投资对承租场地进行二次装修,须办理消防二次报审、报验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合理科学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坏或损失的,均由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7、乙方有权对该慢摇吧娱乐场所及其他经营项目场所的经营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劳资纠 纷及债权债务所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当地的相关主管部门(包括文化、公安、消防、税务、工商…等)具体针对乙方经营的慢摇吧娱乐场所及其他经营项目场所进行的检查、督促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9、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将租赁场地转租于第三人,第三人的经营范围不得与天龙时代购物中心产生竞业,但乙方应提前七日告知甲方。

10、本合同期满终止或非正常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确保该楼层慢摇吧 娱乐场地及其他经营项目场地的使用权及时交还给甲方。

第九条 续租

1、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类型业态中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2、乙方若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十条 不可抗力及维修

1、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遇不可抗力(依国家法律规定的定义)的原因造成损坏或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也不可归责于甲方。但因上述原因造成乙方停业或不能正常营业的,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该期间内的租金及相关费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2、如因该楼层慢摇吧娱乐场地及其他经营项目场地主体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维修时,由甲方负责维修;若因此造成乙方财产损失,则由甲方负责赔偿其实际经济损失,直至承担法律、行政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该楼层慢摇吧娱乐场地及其他经营项目场地损坏时,则乙方须负责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直至承担法律、行政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限期内,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和法人代表及法定地址的变更而终止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单方在法律无规定之情形和本合同无约定之情形终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收回房屋或租赁物,乙方所交租金由甲方获得,不再退还给乙方,并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 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不对乙方的装修承担任何补偿或者赔偿。

3、甲方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单方在法律无规定之情形和本合同无约定之情形下终止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 甲方退还乙方尚未使用该租赁物时间的租金,并按本合同租金总

2. 租赁物的装修,按扣除每年10%的折旧,甲方赔偿乙方对商铺

3. 甲方赔偿乙方剩余时间的预期合理利润,预期合理利润依据本合

4、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租赁该楼层慢摇吧娱乐场地及其他经营项目场地的租金、水电费等所有应支付的相关费用时,经甲方催讨超过2天的,自应支付相关费用之日起,每延迟一天,则每天按所拖欠总额的2%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5、如因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纠纷导致对方的正常营业受到影响的,责任方应赔偿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按政府规定执行相关规定而影响对方正常营业的除外。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如因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或对本合同有关约定存在争议,甲乙双方应秉承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府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行政规范。

2、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交易、行政行为、破产等任何原因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3、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另一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为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4、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中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同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自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押金之日起正式生效;但本合同有效期限仍依本合同第二条第1项的规定执行。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件 附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附3: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4: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

甲方(签章):德宏通正程房地产开 乙方(签章): 发经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授权代理人(签章):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年 月 日授权代理人(签章): 银行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实用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甲方将冷藏车租赁给乙方使用,车号为:吨,租赁采取包租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其他费用车租赁费年租金元,按每季度交纳。

第四条:车辆的维修、保养

1、乙方必须要对车辆进行正常维修、保养,油料自负,甲方有权检查监督。

2、年检费、保险费由乙方负担第五条:合同终止本协议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车辆必须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归还甲方。

第六条:其他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合同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车辆租赁合同实用篇3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租用乙方汽车(带司机)作为工作用车,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形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用汽车的基本情况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有人:

所有人地址:

额定载客: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备注: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车辆保单、司机身份证由甲方核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第二条 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方租赁乙方汽车连车带人的价格为4900元/月,按月支付,于次月10日前结算。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为三个月,自20xx年5月29日起至20xx年8月28日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因甲方租用所发生的车辆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的燃油费均由甲方承担。

2、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车费,并为乙方(司机1人)提供工作午餐。

3、保证乙方每月4天休息时间,但如若甲方工作需要,可灵活安排乙方休息时间。

4、甲方负责租赁期间调度乙方日常驾驶工作,并配合乙方做好乘车人员(主要是看房客户)乘车的协调管理。

5、除本条1、2、款所列费用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车辆性能能够满足甲方工作需要,确保行车安全,并保持车辆清洁。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且在有效期以内。

3、乙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保证甲方能正常用车。

4、乙方必须自己驾驶,如乙方允许(乙方不予制止视为允许)甲方人员驾驶,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车辆主要保证甲方售楼部看??咳嗽笨捶坑猛疚主,同时接受并执行甲方公司综合部的其它出车任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用车??

6、乙方按车辆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并承担其费用。

7、车辆发生故障时,乙方必须立即修理,修车所耗时间甲方经核审后予以认可(每月总耗时限为1天),如超过时间,乙方必须提供其它同等条件的车辆供甲方使用,否则甲方将扣除相应的租金。

8、乙方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甲方应扣除相应的租金。

9、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上午8:30上班,下午18:00下班,下班时车辆停泊在甲方指定位置。如若有特殊情况请假需提前告知甲方,乙方每月休息时间加请假时间不能超过4天,否则甲方将按天扣除相应租金。

10、乙方必须自备通信工具并确保工作时间处于接通状态,如需要更新联系号码必须提前1天报告甲方公司综合部储存。如因联系不上(含故意拖延接听)或未经许可私自用车并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百分之十的月租赁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甲乙双方其中一方因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可提前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租用天数结算,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双方协商不成,可提交黄陂区人民法院裁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实用篇4

甲方(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标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详见本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

二、 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出租方应保证租赁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及保险单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且保证该等证件在租期内合法有效。

出租方负责定期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

出租方负责对租赁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抛锚或故障提供24小时全国救援服务平台,其中对于租赁车辆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出租方有义务免费进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须自行承担费用。如经施救后车辆法正常行驶的,承租方可直接将车辆交给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点位于承租方租车门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须另行支付异地还车费。

出租方应协助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出租方保留随时检查车辆停放、行驶情况的权利。

三、 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承租方应在各种随车证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到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或扣押的,处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租金照常计算。如发生遗失车牌或各种随车证件的,承租方须承担所有补办费用,且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承租方应正确使用车辆,按时配合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承租方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承租方应按租赁车型所规定的油耗标准加注燃油(油耗标准参见《车辆使用手册》),并将车辆停放于有专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员、财产及罚款责任以及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等。(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承租方承担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责任。

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支付超公里金额。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封车标损坏即视为承租方擅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加装设备或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等,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四、 车辆归还及续租

车辆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况的确认以《验车单》为准。如还车时车辆存在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的,承租方须照价赔偿(标准参见还车时出租方门店公示价格);承租方亦可选择到出租方指定维修场所自行修理、补齐设备、证件等,出租方自车辆及其设备、证件完好归还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承租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违约金。

承租方需续租车辆的,须在车辆租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续租。双方续租车辆,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办理车辆交接、验车等手续。

五、 车辆维修

车辆出现异常后,承租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维修场所进行修理,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六、 车辆保险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车辆都已投保了车辆保险。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须在第一时间于事故发生现场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出租方协助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车辆报废的,自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如之后发生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绝理赔的,拒绝理赔部分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该项赔付义务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灭失。

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后,如承租方继续租用出租方车辆的,原车辆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动转移至新租用车辆。

七、 违约责任

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标准的,且出租方拒绝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替换车辆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

7.承租方提供虚假信息;

7.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或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7.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项的1%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或累计逾期超过4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车辆,承租方须支付未付款项。

发生-所述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除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无论车辆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含补充协议)。否则,承租方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的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八、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现象、战争、罢工、火灾、政府行为等)发生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或恢复通讯后的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且只与付款义务相关的,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义务。

本合同履行地、租赁车辆的采购地及运输在途地发生不可抗力的,均适用本条款。因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的出台等)直接导致出租方的采购或运营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调整租金,但须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据。

九、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全部合同

本合同所指车辆本身质量问题,以汽车生产厂家的检测和相关诊断证明为准。

本合同所指保险赔付范围,参照保险公司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附件为《补充协议》、《车辆交接单》、《验车单》、保险单复印件及承租方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冲突,将以中文版本为准。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

日期: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大厦2层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手机号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手机号码:

车辆租赁合同实用篇5

出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牌汽车辆(附车辆登记证)租给承租方使用。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租用车辆状况

二、 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 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租金及支付方式为:

三、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 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 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 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 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 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 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 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 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 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 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 定金条款

1、 承租方应于 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定金给出租方。

2、 出租方应于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将剩余定金归还承租方。

3、 承租方不可自行将定金抵作租金。

六、 保险条款

1、 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及 险。

2、 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 %。

七、 担保条款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

八、 违约责任

1、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 承租方应按双方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 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 %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 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 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

年 月 日

承租方:

年 月 日

车辆租赁合同实用篇6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牌汽车辆(附车辆登记证)租给承租方使用。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用车辆状况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金及支付方式为:。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定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定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将剩余定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定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及险。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

七、担保条款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

八、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

年月日

承租方: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实用篇7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辆车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

2.乙方在每月十号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费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须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滞纳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须在三天以内提供有效的,正式的发票。

3.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须退还给乙方。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间终止合同押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押金不做为租金抵扣。

四、甲方职责

1.甲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天9个小时(含中午1小时休息时间)。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如需额外加班,加班费为每小时元。法定休息日每小时元,法定节日每小时元。

2.甲方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3.甲方自行支付司机工资,车辆保险费,汽油费,养路费,以及除停车费和过桥费以外的其他各种税费用。

4.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5.甲方须按乙方要求时间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6.如甲方需要占用乙方工作时间进行车辆的维修保养和司机休假时甲方须提供乙方认可的替换车辆和司机,乙方应予以理解配合。

7.甲方在工作期间,因自身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证件,不影响双方签定的汽车租赁合同的执行,因此造成的车辆及乙方外人员损伤和公安交通部门对甲方的罚款均与乙方无关,应由甲方承担。

8.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导致乙方乘坐人员受到伤害需要赔偿时,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予以赔偿。

9.在合同期内甲方必须保守在工作中知晓的关于乙方的商业机密。

五、乙方职责

1.高速公路过桥费,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乙方仅限在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甲方车辆,未经甲方主管人员同意乙方不得要求司机驶离。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不称职的司机,甲方应积极与乙方协商解决。

6.乙方应专门指派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与甲方司机进行工作沟通。为保障甲方服务质量及乙方工作效率甲方司机有权拒绝乙方其他无关人员随意调派。

7.乙方租用甲方车辆实际使用里程为每月公里(不含甲方司机上下班自用路程),超出部分另行向甲方支付每公里元人民币。

六、其他

1.因国家政策导致物价变动时(特别是燃油价格),双方应友好协商适当调整租金予以解决。

2.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须提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收取最后一个月租金后七日内退还乙方的预付押金。

3.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实用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期限、使用范围1、甲方将其所有的车型,车牌号码,从年月日年月日

2、交付地点:。

3、使用范围:只限江苏省内使用。

第二条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元,二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 24 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400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元;还车时,6 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 6 小时(含 6 小时)按全天计费。

5、司机服务收费标准: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服务费每日,节

假日,超时加班每小时付加班费,节假日,乙方负担司机食宿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租车时向甲方缴纳,还车时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否则,将视为骗租。

第三条甲方义务和责任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通用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 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办证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 50%计收。

7、发车时,甲、乙双方《按车辆交接表》检查车况,如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无刮痕,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他损失费、燃油费、异地还车收取车辆空驶费。如提前还车,退还未使用时间租金的 50%;未经批准逾期返还,逾期租金按原标准 150%计。

第五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定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

份,《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实用篇9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区大道路号幢屋车库车位的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及租金

1、本合同的租赁期为年年日止,租赁期满后,本合同效力自动终止。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个月通知甲方,再行商议。

2、本车位租金元/年(大写::元整)。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付清。该车位租赁期间,产生的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车位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或改变车位用途,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二、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遵守小区内停车位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小区停车场管理员的指挥,不得损坏小区道路(停车场)标志、消防、照明等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赔偿。

2、乙方应当按划定的停车位内停车,停车时应当保持与相邻车辆的安全距离,不得将车辆停放在通道上。

3、乙方不得在本小区停车场内为车辆加油、试刹车、练车以及清洁、维修车辆。

4、乙方不得在停车位内随意抛弃杂物,弄脏停车位、通道等。

5、乙方不得在停放的车辆内存放贵重物品(如有存放并造成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自负),严谨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进入车库。

6、乙方不得允许人员在停放车辆内睡觉过夜,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对停车位上的车辆安全负全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实用篇10

甲方(车牌承租人):

身份证号:

乙方(车牌拥有人):

身份证号:

乙方于年月日参加北京市小客车牌照摇号并中签。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乙方将自有车牌租给甲方使用。

现就租赁汽车牌照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配合甲方于租赁期内的一切可能使用身份证和操作时的帮助。

甲方负责支付购买型号为的车辆的一切费用;

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号为的车牌。

二、租赁期限及费用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乙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给甲方使用,租赁费用为__元/月,共计__元,大写人民币:。根据协商内容甲方付给乙方__元押金。付费方式为。若因延误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收回汽车牌照的使用权。期间乙方不可中断租赁服务给第三方使用。

三、双方权力与义务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与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积极配合甲方购买车辆。购买新车手续办理完成后,身份证归还乙方。车辆购买后在乙方名下,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甲方,乙方及其利害关系人不想有该车任何权利,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该车。乙方若因债权债务问题,引起车牌的连带责任及纠纷,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租赁期内,车辆产生的一起费用及债务、违法罚款均有甲方承担,乙方只负责提供汽车牌照,不承担任何义务处理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债务、违法罚款,甚至法律责任。

3.车牌在租赁期间甲方所购新车必须在上车辆全险作为安全保障,应为该车购买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伍十万__元)。使用租赁期间如甲方不购买全险则算甲方违约。因给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损害的,应有甲方承担进行损失赔偿的责任,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照,不承担任何义务进行损害赔偿的责任。

4.租赁期间内,甲方要妥善保管车牌照,不得转让、转借出租或抵押该车等。如甲方私下转让、转借及出租或抵押该车给第三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债务或出现,全均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收回车牌使用权,合同终止及办理车牌转出手续。

5.在租赁的使用过程中,甲方如遇到紧急情况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现重大有人员伤亡的。妥善保管车辆证件等手续。

6.租约期满后,如双方解除协议,甲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甲方带齐相关文件和协议书,收据等,归还给乙方,同时如有车辆违法等罚款由甲方承担,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车辆手续。需延期者,需事先致电乙方,并告知需延期的时间,以便乙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赁业务。若甲方逾期未归还,每天甲方以全年租金金额的10%支付乙方滞纳金;作为赔偿。

四、合同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限截止至甲方归还乙方车牌照为止,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

3.合同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车辆租赁合同实用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期限、使用范围

1、甲方将其所有的车型,车牌号码,从年月日时起租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

2、交付地点:。

3、使用范围:只限海南省内使用。

第二条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元,二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元;还车时,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天计费。

5、司机服务收费标准: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服务费每日50元,节假日100元,超时加班每小时付加班费10元,节假日20元,乙方负担司机食宿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租车时向甲方缴纳,还车时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否则,将视为骗租。

第三条 甲方义务和责任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情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通用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除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证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50%计收。

7、发车时,甲、乙双方《按车辆交接表》检查车况,如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无刮痕,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他损失费、燃油费、异地还车收取车辆空驶费。如提前还车,退还未使用时间租金的50%;未经批准逾期返还,逾期租金按原标准150%计。

第五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定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

承租方:(章)

委托经办人:委托经办人:

地址:地址: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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