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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8篇

发布时间:2023-03-24 20:40:11

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8篇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xxx社区第xxx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方案两篇(精选范文) 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xx全会、市委xx全会精神,切实做好试点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

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8篇

篇一: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xx 社区第 x xx 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方案两篇(精选范文)

 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 xx 全会、市委 xx 全会精神,切实做好试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全面完成 xx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广大居民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xx 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居组法实施办法》)《xx 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以下简称《村委会选举条例》)和县民政局《xx 县第 xx 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涉及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是城乡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圆满完成第 xx 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则,丝毫不能动摇。要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体现在换届工作的各个环节,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党委书记作为换届选举“直接责任人”。

  (二)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和等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要把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作为根本,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公信度。

  (三)严格依法选举。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保障。深刻汲取 xx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典型案例的教训,把严明纪律贯穿整个选举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换届选举纪律,着力防止和打击请客送礼或乱许愿、随意委托投票、不设置或不使用秘密写票间、抢夺或毁坏选票或票箱、在选举现场起哄闹事等干扰投票、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落实“九个严禁、六个坚决查处”,确保换届试点工作全程依法依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二、总体要求

 xx 社区第 xx 届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在切实搞好选前调查摸底、培训工作人员的基础上,严格人选条件,依法有序开展换届试点工作,做到该履行的法定程序不少、该公示的事项不漏、该遵守的法定时限不超,把群众拥护、思想好、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务监督委员会,确保在 2020 年 x 月底前全面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三、候选人条件

  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 新办发〔2020〕x 号》文件精神,依法产生候选人的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确定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基本条件应包括: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2.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3.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谦虚谨慎,乐于奉献,正确对待权力;4.身体健康,具有高一定文化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5.本人主动依法登记参加本届居民委员会选举;6.承诺遵守换届选举纪律,承诺当选后认真履职;7.新任居委会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连选连任的可适当放宽。

  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原则上在新一届任期内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换届试点工作总体时间要求是:从 2020 年 x 月开始至 2020 年 x 月底结束,选举日确定为:2020 年 x 月 x 日,各阶段划分和具体时间安排为: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阶段(2020 年 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20 年 x 月 x 日至 2020 年 x 月 x 日)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2020 年 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

  1.民主推选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主任 1 人,副主任 1 人,委员 3 人,共 5 人组成,在 2020 年 x 月 x 日由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第十届居委会向居民张榜公布(第十届居委会公告),并报请 xx 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社区选举委员会在 xx 街道换届选举指导小组指导下,主持本居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如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其所在居民选举委员会中的职务自行终止。由此造成居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按照原居民代表推

 选结果依次递补。

  2.依法开展选民登记(x 月 x 日-x 月 x 日)。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选民登记。以下人员应当列入本届选民名单:

  (1)户籍在本社区并且在本社区居住的;

  (2)户籍在本社区,不在本社区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

  (3)户籍不在本社区,在社区居住一年以上,由本人提供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未参加居民委员会选举的证明。

  凡已在异地登记参加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不得再在其他地方重复登记。

  居民的年龄计算以选举日为截止日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日期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口薄记载的日期为准。

  被剥夺政治权利、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居民选举委员会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参加选民登记的,不列入选民名单。

  本届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xx 社区于 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采取社区居民自愿到居委会登记的方式进行选民登记。登记时确认选民身份,并确认是否按时参选。

  选民登记是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工作的基础环节,要切实落实公告公示、资格审查、登记造册、提前通知等法律程序及相关要求。对于登记过程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在严格依法依规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民主的方式解决,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

  3.公布选民名单。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以居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选委会公告第三号)。若选举投票日因故推迟三十日,将对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重新核实并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的变动情况,居民选举委员会将及时公布。

  居民对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有异议的,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社区居选委员会将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候选人产生时间(x 月 x 日-x 月 x 日)

  4.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设置。居民委员会成员人数确定为 7 人组成(其中:主任

 1 人,副主任 1 人,委员 5 人)。居委会成员的设置由选委会向居民张榜公布(选委会公告第四号)。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妇女。在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没有妇女当选的情况下须在委员中指定一个职位,在事先确定的 2 名或更多妇女候选人中进行“专职专选”。(选委会公告第五号)

  5.居民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居民的意见确定,在 x 月 x 日公布。居民委员会成员实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和应选人数相等,也可实行等额选举。

  同时,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应签订《候选人竞争承诺书》和《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并张榜公布。

  6.宣传、介绍正式候选人。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由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投票选举前,按照平等、客观、公开的原则,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与居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居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时间(2020 年 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我社区选举日原则上确定为:2020年 x 月 x 日。另行选举日:2020 年 x 月 x 日—x 月 x 日;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和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推选和选举:2020 年 x 月 x 日。

  7.依法组织投票选举。选举前应通知到每一位选民,动员广大选民自己投票,保障每一位选民的选举权,提高选民参选率。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在选举期间不能直接领票、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居本届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领票、投票。每一居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且不得再委托他人。正式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投票。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前审核委托书,确认委托是否有效,并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委托投票应当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 5 日内到选举委员会办理,经审核后 2 日内公示(选委会公告九号)。

  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从以下方式进行选举:

  在 xx 社区法制文化广场设立中心选举主会场,x 组在 x 处设 1 个分会场投票站;在 x 处设立 1 个分会场投票站;在 x 处设立 1 个分会场投票站;在 x 处设立 1个分会场投票站;在 x 社区办公室健康文化广场处设立 1 个分会场投票站;全部会场统一投票时间为 10 月 x 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下午 14 时 30 分。

  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 5 日前公布投票选举的具体选举方式、投票形

 式、选举会场和地址、选举日投票时间以及选举工作人员名单(选委会公告第十号)。

  选票票箱应当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居民成员正式候选人不得参与选举大会的组织工作,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员和唱票人等工作人员。

  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向选民公布或者说明投票方法和其他选举注意事项。

  8.选举:

  竞选演讲。在选举日投票选举前,居选委会应组织社区主任正式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回答选民的询问。演讲内容包括:(1)本人基本情况;(2)竞选职位及理由;(3)社区治理方案,包括 5 年任期工作目标及工作,为居民办哪些实事好事;(4)表明正确对待当选与落选的态度。演讲的内容要符合本社区实际和自身情况,实事求是,不得发表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言论;不得攻击、诋毁、侮辱他人,不得说假话、乱许愿。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对社区主任正式候选人的竞选演讲材料进行审核。

  竞选演讲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在选民大会上按照大会议程和公布的正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依次上台演讲或公示竞选承诺书,回答选民提问。

  同时,正式候选人应当众宣读《候选人竞争承诺书》和《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

  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按照选民登记册和选民证领取选票。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会场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和公共代写处。文盲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

  参加投票的居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弃权票,也可以另选本社区其他居民。

  9.宣布选举结果。选举投票结束后,所有分会场投票站工作人员应当场密封票箱,护送到中心主会场,公开唱票、计票、监票。居民委员会选举结果经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应当场公布得票数,并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选举结果张榜公布(居选委会公告第十二号),并由居民选举委员会报 xx 街道办事处。

  10.另行选举。居民委员会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

 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间为 x 月 x 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下午 14 时30 分,根据第一次选举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此前确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另行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另行选举候选人以得票多者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投票数的三分之一。另行选举不重新进行登记。另行选举可以在选举日当日举行,也可以在选举日后十日内进行,具体时间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同时,张贴另选公告(选委会公告十一号)。

  11.建立健全内设机构。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应在 10 日内召开居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等委员会。

  12.做好换届工作交接。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在10 日内向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移交工作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13.推选产生新一届居民代表会议代表。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 x 月 x日由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社区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推选居民代表。居民代表应当是本居本届选民,其产生方式可以由居民按每 5 户至 15 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居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总数由居民委员会确定,但不得少于 20 人。推选产生的新一届居民代表名单由居民委员会向居民张榜公布(第 xx 届居委会公告第一号),并报街道办备案。

  14.推选产生新一届居民小组组长。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于 10 月 20日由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居民小组组长。居民小组长名单由居民委员会向居民张榜公布(第 xx 届居委会公告第二号),并报街道办备案。

  15.推选产生新一届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于 x 月 x日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在居民中推选产生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居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以及社区财会人员不得担任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社区情况,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监督意识,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参与监督能力。

 居务监督委员会名单由居委会向居民张榜公布(第 xx 届居委会公告第三号),并报街道办备案。

  (三)建章立制和总结阶段(2020 年 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

  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街道指导新班子结合本居实际,进一步健全居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制定任期工作规划。同时,根据...

篇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两委”班子换届考察工作的方案

 为做好我办 20__年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工作,按照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部署,定于 20__年__月__日至__日对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换届考察。现根据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换届考察,以便街道党工委更全面掌握本届村(社区)“两委”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增强村(社区)干部认真履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考察对象和考察时间 考察对象:40 个村(社区)“两委”班子 考察时间:20__年__月__日--__日 三、考察内容 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科学发展情况,在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实绩;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了解和深入考察,特别注重考察五个方面:一是思想方面;二是带领村(社区)干部开展工作及统筹安排等能力方面;三是工作实绩方面;四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五是工作态度和廉洁自律方面。

 四、考察工作主要程序和步骤 1.撰写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请各村(社区)对本届工作进行总结,形成班子工作总结一份,内容包括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等;请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撰写述职报告,内容包括思想方面、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存在的不足等。

 2.组建干部考察组。街道党工委成立考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颜志超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毛中阳同志担任,由组织办公室具体负责。

 3.提前联系沟通。考察组提前与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沟通,商定有关会议时间,拟定考察日程,确定考察组考察日期。

 4.发布考察预告。以街道党工委名义,提前一天通过村(社区)公告栏等进行换届考察预告,发布考察对象、考察组工作联系地点和电话,征求意见箱设在办事处一楼。

 5.召开村(社区)会议。会议由村(社区)书记主持。会议议程:(1)考察小组组长讲话;(2)村(社区)主要领导代表班子作工作总结,班子成员作个人书面总结并上报考察组。(3)发放民主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人员:村(社区)全体干部、党组织负责人、居民小组长、党员代表

 不少于 10 人、群众代表不少于 10 人)。

 6.开展考察谈话。请村(社区)干部、党组织负责人对现任“两委”班子及成员作简要评价。

 7.考察情况汇报。由各工作片总支综合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后上报街道组织办公室,街道党工委将对村(社区)“两委”班子考察汇总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五、工作要求 1.一个村(社区)考察工作时间安排半天。

 2.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届末考察工作顺利进行。

 3.要求每一个考核对象认真回顾总结自己任职以来的工作、学习和思想、作风等情况。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本届以来各方面建设和工作落实情况。

 4.考察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村(社区)换届考察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村(社区)换届考察工作合法、有序进行。

篇三: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21 年**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 2021 年**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第六届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2021年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20〕*号)、《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办发〔2020〕*号)及《中共**市**区委办公室 **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 2021 年**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良办发〔2021〕1 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要管党、

 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阳光选举、和谐换届”为主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地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推进新时代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大力实施“一核两区三带”战略部署,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落实到选举工作各环节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保障党员群众权利,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

 3.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

 4.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因地制宜、因村(社区)施策,加强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这次换届,选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展现新作为、推

 动新发展,实现 100%的村(社区)“两委”顺利完成换届选举,100%的村(社区)选出优秀的党组织书记,100%的村(社区)依法依规依程序组织选举,100%的村(社区)不发生因换届选举引发群体性事件。

 1.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带头人,把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选进村(社区)“两委”班子,高质量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

 2.优化配备村(社区)“两委”班子,不断改善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性别结构,班子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

 3.科学谋划村(社区)未来五年发展思路,绘制发展蓝图,巩固脱贫攻坚和基层治理成果,加快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和城乡发展。

 4.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换届纪律,实行全过程全覆盖监督,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通过这次换届,选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展现新作为、推动新发展。

 (三)时间安排 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 2020 年第四季度启动,集中安排在 2021 年第一季度完成。

 三、总体要求 (一)严格任职资格

 1.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政治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公道正派。(2)懂农业。具有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识,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思维活跃,本领过硬,敢闯敢拼,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能推动乡村振兴。(3)爱农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根农村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4)爱农民。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村“两委”班子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

 2.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政治觉悟高。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各项决议、决定。(2)热爱社区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具有社区管理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基层治理能力。(3)热心服务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受到群众拥护。(4)作风形象好。坚

 持原则、敢抓敢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专职化管理要求。社区“两委”班子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

 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有关规定,一般应当有 1 年以上的党龄。

 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同一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选之间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3.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居)民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或纪委书记担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社区)会计(报账员)、村(社区)文书、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近姻亲不得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4.坚决防止推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被剥夺政治权利的;(2)政治上有问题的,政治上的两面人;(3)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4)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5)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6)受过刑事处罚的;(7)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8)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

 (9)搞宗族派性的;(10)因违规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11)违反生育政策处理未完结的;(12)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13)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14)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行为的;(15)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16)曾经被清理出村(社区)干部队伍的;(17)没有履职能力、履职意愿不强的;(18)长期外出不能回村(社区)工作的;(1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选好党组织带头人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党性修养好、改革意识强、领导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党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扶贫信息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专职化社区工作者、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中选拔社区党组织书记。

 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以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当选后继续保留其原有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工)身份和待遇,任职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职满 3 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优先予以提

 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当选村党组织书记的,不占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名额,可参照享受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生活、交通补助等待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跨村(社区)选调优秀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

 因地制宜,扎实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确保实现“应挑尽挑”。对于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可以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社区)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

 (三)规范职数配备 1.村“两委”班子职数。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3-5 名,其中书记 1 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 1 名;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7 名,其中书记 1 名、副书记 1 名;村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7 名,最多不超过 9 名,其中书记 1 名、副书记 1-2 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 3-7 人组成。实行“一肩挑”的村,应当设立党组织副书记,并列为财政全额补贴村干部。

 2.社区“两委”班子职数。社区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3-5 名,其中书记 1 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 1 名;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7 名,其中书记 1 名、副书记 1 名;社区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9 名,其中书记 1 名、副书记 1-2 名。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职数原则上按照每 350-700 户配备 1 名确定,一般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 5-9 名。实行“一肩挑”以及辖区人口和直管

 党员较多、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设 1 名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主要协助书记负责党建工作,享受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待遇。探索实行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兼任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协助书记(主任)负责社区“两委”日常工作。

 村(社区)党组织一般应当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设立党的委员会的村(社区),可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担任。大力推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意“两委”班子职数与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专职化社区工作者员额的统筹衔接。提倡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社区)配套组织负责人。

 3.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班子职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 3-5 人组成。具体人数由街道党工委根据村(社区)规模提出方案报城区党委同意。

 4.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村干部报酬按照《关于印发〈**区持续提高农村基层党建基础保障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良办发〔2020〕57 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享受财政全额补贴的村干部员额,可按照 2000 人及以下的村 3 人、2001-4000 人的村 4人、4001-6000 人的村 5 人、6001-8000 人的村 6 人、8001 人以上的村 7 人的标准。人口在 1 万人以上、面积大、村民居住分散的特大村,可酌情再增设 1 名享受财政全额补贴的村干部。享受财政全额补贴的村干部,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从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择优确定。村

 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酬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城市社区干部报酬按照《印发》(良办发〔2020〕74 号)等文件要求落实。

 (四)优化班子结构 适应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需要,统筹考虑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

 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年龄结构。以 35-50 岁为主体,加大培养使用村(社区)优秀青年和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的力度,推动村(社区)团组织书记按法定程序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原则上每个村(社区)至少有 1 名 35 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岁;以街道为单位,40 岁以下的比例要达到 20%。

 提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以街道为单位,努力实现以下目标:70%的村干部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0%的村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村干部;社区干部中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比上届有所提高,优先选拔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

 改善村(社区)“两委”班子性别结构。注重选拔妇女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每个村(居)民委员会中至少应有 1 名妇女成员,并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以街道为单位,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 10%、30%;居民委员会主任、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 45%以上、50%左右。提倡

 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

 鼓励支持优秀党员积极参选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民代表,推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分别达到 70%、60%、40%左右。多民族村(居)民居住的村(社区),“两委”成员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居民。多个自然村(屯)联合设立行政村的,“两委”成员分布应当适当考虑自然村(屯)状况。

 四、规范换届选举程序 在换届顺序上,先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同步开展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统筹抓好村(社区)配套组织(不含团组织)换届。

 (一)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主要步骤 1.准备工作。换届选举前,召开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并向街道党工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规范党组织设置,结合工作需要和本村(社区)党员人数,对符合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要结合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研究提出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意见,向街道党工委呈报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请示(设立党委的,应当经城区党委审批)。街道党工委(或城区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

篇四: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选举指某组织依照民主程序和自身章程,更新领导层的组织行为。换届选举指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举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组成人员的任期已经届满。为大家精心准备了 2021 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 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1 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1 篇

 2021 年 5 月 9 日下午两点,随着多二村新一届村委会 5 名成员满额当选,黄流镇 2021 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全面完成。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于 2021 年 2 月 1 日正式启动以来,黄流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换届工作的要求,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换届全过程,在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和依法换届的基础上,以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为第一要务,以确保选举工作平稳有序为第一责任,做到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确保了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黄流镇村级换届工作正式启动后,乐东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现场调研指导换届工作,就加强研判、加大信访矛盾化解、注意把握换届工作时间节点、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和法定程序等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居委换届工作中,黄流镇高度重视并多次召开相关培训会和推进会,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入户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居民依法行使选举权( 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 篇)。严格职数设置、班子结构和人选标准,严把候选人推荐和考察关口,严把新进人员的年龄关和素质关,确保 35 岁以下年轻干部、妇女干部、退役军人在村“两委”中的比例。

 黄流镇还按照换届工作的程序流程,提炼制作了《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常用文书参考模板》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常用文书参考模板》两本小册,方便各级对换届各环节工作进行指导、跟踪、落实。

 截至 5 月 9 日,黄流镇 23 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共产生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195 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 111 人,较上届班子提高18.1%;平均年龄 44.7 岁,下降 3.9 岁,实现学历和年龄“一升一降”。1 名女性成功当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3 名退役军人成功当选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人选都大专以上学历,平均年龄 44.5 岁,较上届下降了 3.3 岁;女性干部 39 人,占比 20%;35 岁以下干部 30 人,占比15.4%,比上届增加 24 人;退役军人干部 21 人,占比 10.8%,干部结构进一步优化。

 下一步,黄流镇将同步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建设,抓好党小组划分、党小组长选配、村民小组选举工作,建立健全村务协商会,健全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相关组织。同时做好新任村两委干部的履职培训,全面提升新任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帮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为乡村振兴加油助力,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添砖加瓦。

 2021 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 篇

 12 月 16 日,桂林市灵川县召开 2021 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 2021 年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标志着灵川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涉及灵川县 147 个行政村(社区),1000 多名村(社区)干部,9000 多名农村党员和 42 万多城乡居民。

 据了解,灵川县从今年 3 月开始,已全面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准备工作,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后备人才储备、重点难点村排查、任职资格联审等方面提早发力。扎实做好“三资”审计,矛盾纠纷“清仓”、黑恶势力“清障”、反腐倡廉“清风”、财务审计“清账”、考核评议“清绩”等“五清”行动等,建立换届工作全程防控体系,对问题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换届各项任务。目前,全县已完成 11 个软弱涣散(后进村)党组织整顿,对本届 147 个行政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任期业绩考核完毕,开展了 1303 名后备人选任职资格联审,派出 7 个换届指导组深入 12 个乡镇进行调研指导,明确 17 个市级重难点村和 23 个县级重难点村,谋划问题解决对策,制定换届时间安排表,建立考评机制,将换届工作质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让换届工作成为培养考察识别干部的主战场和大熔炉。

 灵川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分管组织工作和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县委组织部、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股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上述会议。

 2021 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 篇

 11 月 11 日上午,云南宜良县召开 2021 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会,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鼓舞干劲,全面推动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林勤传达了全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县委书记李绍俊就换届工作提出要求,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刘中政主持。全体县级领导,8 个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民政工作分管领导及县级相关部门负责同

 志;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县委组织部全体干部职工和县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村(社区)“两委”是党和国家组织体系中最基础的单元,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端”。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事关党的执政根基稳固,事关全县人民民生福祉。本次换届选举,历史意义非常重大。是中央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来进行的第一次换届,是在中央调整村(社区)“两委”任期后进行的第一次换届,也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的关键节点进行的一次换届。对于实现乡村振兴、城乡基层治理具有十分重要深远的影响( 2021 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 篇)。本次换届选举,政治影响不同寻常。是加强党在基层的领导、推进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下村民自治机制的一次重大战略部署,政治影响非同寻常。这次换届选举,开展时机非常特殊。换届后产生的村(社区)“两委”班子任期与“十四五”规划同步,对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作用十分关键。

 会议强调,这次村(社区)换届选举是全县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社会关注度高。要深刻认识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把握这次换届的有利形势,清醒认识换届面临的困难挑战,把握原则、明确要求,紧盯目标、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规范操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换届选举工作。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换届工作的主导权。要始终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和保障广大基层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其民主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始终坚持依法办事,把好政策、人选、程序、纪律关口,为换届选举工作的规范有序推进提供保障。

 会议强调,要抓紧全面启动换届工作,扎实开展各项换届前期准备工作,推进全县村(社区)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要着力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五个一”措施,全面压实县级领导包乡联村入户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做好工作统筹,形成强大合力。要把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作为重中之重,严格人选标准,提高人选质量,全面稳妥推行“一肩挑”,实现“能挑则挑、应挑尽挑”,优化班子结构,着力推动整体优化提升。要严格依法依规,抓细抓实重点环节,把功夫下在换届选举之前,严肃换届纪律,排除换届干扰因素,注意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舆情引导和疫情防控。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精准指导,强化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工作统筹,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把思想进一步统一起来,把任务进一步明确起来,把精神进一步振奋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节奏,加大落实力度,高效率全面完成换届工作任务,确保换出新气象、新面貌,换出凝聚力、战斗力,为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加快打造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东部新兴发展极提供坚强保障。

 在随后召开的宜良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上,县委组织部领导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8 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和相关部门汇报了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意见建议,县政府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就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篇五: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本 1】

 中共二七新村街道党工委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关于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七发【2011】

 11 号

 按照《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关于做好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市中办发【2011】

 9 号)

 要求。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 ( 中办发〔2010〕 27 号)

 和《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济办发〔2011〕 7 号)

 要求, 经党工委研究决定, 制定辖区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社区“两委” )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 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加强党的领导、 充分发扬民主、 严格依法办事原则, 把

 政治素质高、 文化水平高、 群众威信高和发展能力强、 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进社区“两委”班子, 不断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 努力提升社区建设科学化水平, 为建设“金融商务市中、 洁净宜居市中、 文明和谐市中”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 社区“两委” 班子

  ( 一)

 职数配备。

 社区党组织成员一般设 5—9 职, 其中设社区总支书记 1 名、 副书记 1 名、 委员 3-7 名;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一般设 5 职, 其中设社区居委会主任 1 名、 副主任 1 名、 委员 1-3名, 兼职委员不受职数限制。

 ( 二)

 任职条件。

 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熟悉基层管理和社区建设, 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 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社区党组织成员应具备必要的党务工作知识。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应坚持属地、 就近原则, 推行准入制度, 提名候选人和自荐人员需通过考试考核方可参加选举。

 ( 三)

 结构要求。

 注重优化“两委”班子结构, 在年龄、 文化、性别、 素质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 增强整体功能。

 社区“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 55 岁, 对社区做出突出贡献、 群众威信高、 获得济南市模范居委会主任称号或省级以上荣誉的, 年龄可适当放宽; 其他成员原则上不超过 50 岁, 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新进人员一般不超过 40 岁, 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两委”班子成员中, 至少有 1 名男性。

 ( 四)

 交叉任职。

 推行社区党组织成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双向进入、 交叉任职” 。

 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社区居民委员

 会主任,社区党组织成员按照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三、 社区“两委” 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同步进行, 从今年 3月 下旬开始, 到 5 月 底基本完成。

 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 一)

 选前准备阶段( 2011 年 3 月 21 日 至 2011 年 3 月 31日 )

 1、 成立工作机构。

 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指导和组织本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 制定工作方案。

 进行广泛调研, 全面、 准确掌握本辖区党员和居民的基本情况及有关选举动态。

 各社区结合各自实际, 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并于 4 月 2 日 前, 将工作方案报街道党工委。

 3、 进行动员部署。

 3 月 31 日 召开动员大会, 对选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街道和各社区采取多种形式, 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 使社区党员、 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充分了解换届选举的目 的意义、 程序步骤、 参与渠道、 监督方式等, 动员他们积极支持和参与换届工作。

 要特别注重与流动党员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联络沟通, 切实维护好他们的民主权利。

 4、 开展集中培训。

 加强对本次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 使他们熟练掌握各项政策法规及工作流程, 切实提高业务指导和实际操作能力, 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 二)正式选举阶段( 2011 年 4 月 1 日 至 2011 年 5 月 20 日 )

 1、 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社区党组织全面推行“公推直选” , 由党组织、 党员、 群众公开推荐候选人, 由党员大会( 党员代表大会)

 直接差额选举产生书记、 副书记和委员, 或由党员大会( 党员代表大会)

 先差额选举产生委员, 再等额选举产生书记、 副书记。

 ( 1)

 公开推荐。

 采取街道党工委、 社区党组织及所属党组织、驻区单位党组织推荐, 党员个人自荐、 党员联名推荐、 居民群众联名推荐等多种形式, 按书记、 副书记、 委员岗位, 广泛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

 社区党组织设报名处, 负责汇总公推结果。

 10 名以上党员可以联名推荐, 50 名以上居民群众也可以联名推荐。

 党员群众联名推荐的须征得被推荐人本人同意。

 ( 2)

 资格审查。

 街道党工委按照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对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示。

 ( 3)

 全额定向民主推荐。

 召开由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 社区党员代表、 居民群众代表、 驻区单位代表和驻社区的各级党代表、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参加的民主推荐会。

 原则上在候选人推荐人选范围内按书记、 副书记、 委员岗位, 全额定向民主推荐新一届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

 参加推荐会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80 人, 其中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和居民群众代表不少于 30%。

 被提名为候选人推荐人选的党员, 应提供不超过 1500 字的书面介绍材料, 并作一定时间的演讲。

 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工作, 并汇总推荐结果。

 ( 4)确定初步人选并组织考察。

 各社区党组织根据街道党工委反馈的全额定向民主推荐情况, 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 按照超出社区党组织成员职数 3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街道党工委负责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对考察对象进行不少于 3 天的公示。

 (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各社区党组织根据街道党工委反馈的考察意见, 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 按照不少于 20%的差额比例,

 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 6)组织选举。

 由上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会议有效, 辖区单位党员不参加党员大会。

 党员人数在 500 人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选举前, 党组织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过程及基本情况。

 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应作自我介绍、 竞职承诺,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选举时, 可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也可先差额选举产生委员, 再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公开计票, 并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 7)

 选举结果报批。

 选举结束后, 选出的委员报街道党工委备案; 选出的书记、 副书记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2、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一般采用直接选举形式,由社区登记选民直接差额选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 1)

 推选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

 以每一居民小组为单位, 推选2—3 名有选举权并居住在本社区的居民为代表。

 ( 2)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由 5—9 人组成, 设主任 1 人, 并预设候补委员。

 社区党组织书记原则上应作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人选。

 ( 3)

 制定换届选举办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结合社区实际, 制定本社区换届选举办法。

 选举办法须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 4)进行选民登记。选民一般应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进行登记。

 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并在经常居住地登记的, 应提供不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证明。

 对选派到社区工作的人员, 申请参加登记的,需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同意。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法进行本社区选民资格审核、 确认和登记造册、 公布选民名单、 颁发选民证。

 ( 5)

 候选人提名和确定。

 候选人可由社区居民会议提名、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提名、 居民小组会议推荐产生, 社区选民也可自荐报名。

 提名候选人和自荐人员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并考试考核合格后, 成为正式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1—2人。

 ( 6)

 宣传介绍候选人。

 正式选举日 前,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通过宣传栏、 印制宣传材料等形式, 客观、 公正、 全面地向选民介绍候选人。

 候选人也可在本社区就工作能力、 优势特长、 当选打算等进行自我宣传。

 ( 7)正式投票。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一般应采取召开大会形式,设立中心投票站, 选举大会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 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

 过半数选民、 户代表或者居民代表参加投票, 选举有效。

 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 户代表或者居民代表半数以上选票者当选。

 对于无法确定是否有效的选票, 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研究确定是否有效,无效选票应计入选票总数。

 ( 8)公布选举结果。

 经监票人、 唱票人、 计票人计算得票数后,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当场宣布当选人的姓名、 职务、 得票数以及其他得票人的姓名及得票数, 并公告选举结果。

 选举结果报区民政局备案, 向当选人员颁发当选证书。

 ( 三)总结完善阶段( 2011 年 5 月 21 日 至 2011 年 6 月 4 日 )

 1、 按时交接工作。

 选举工作结束后, 要在新一届社区“两委”组成后 10 日 内, 召集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会议, 完成公章、 档案等交接手续。

 主动做好离任或落选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

 2、 健全组织体系。

 及时召开“两委”班子会议, 明确内部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抓好工作落实。

 按照有关规定, 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工作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 居务公开小组等机构。

 3、 完善规章制度。

 完善自治章程或居民公约, 健全社区居民会议、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 民主议事和民主评议等制度, 建立“权随责走、 费随事转”的工作机制, 加强社区管理体制规范化建设。

 4、 搞好总结验收。

 社区要填写有关统计报表, 撰写换届工作总结报告, 做好材料立卷归档等工作。

 街道要对所辖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验收, 形成验收报告。

 四、 组织领导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 政策性强, 时间紧、 任务重、 要求高。

 各社区要高度重视, 把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狠抓落实, 确保按时间、 高质量完成换届任务。

 ( 一)

 落实领导责任。

 街道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要具体指导、 统筹协调, 街道党工委成员作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派驻指导组负责人, 要投入足够的精力, 做到亲自抓、 负总责, 对社区情况特殊, 更要提前做好, 并保质保量完成各个选举工作环节, 推动社区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 二)

 加强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

 街道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协调指导组、 纪律检查组、 安全保卫组、 信访稳定组、 宣传报道组, 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 加强对选举工作的分类指导和动态

 监督。

 按照先易后难、 稳步推进的原则, 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区别社区不同情况, 逐一制定和落实工作方案。

 对“两委”班子凝聚力强、 群众基础好、 条件成熟的社区可先行选举; 对情况复杂、 问题较多的社区要加强指导, 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 待条件成熟后再组织选举, 确保换届选举成功。

 ( 三)

 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由派驻指导组和各社区组织党员和参与竞争人员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 全面推行街道党工委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 教育引导他们规范言行、 严守纪律,采取合法、 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

 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 已经当选的, 宣布当选无效;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 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四)加强宣传引导。

 街道宣传报道组要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LED 显示屏、 网站等宣传阵地, 通过编印宣传手册、 宣传画、 明白纸和工作问答等资料, 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 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政策、 党员权利义务、 换届选举程序办法等。

 要通过发放倡议书、 公开信等形式, 引导党员群众珍惜民主权利, 积极参与换届选举。

 各社区要根据街道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具体实施方案。

 附件 1: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2:二七新村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派驻指导组名单 附件 3:

 二七新村街道社区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配档表 附件 4:

 二七新村街道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配档表

 附件 1:

 二七新村街道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孙振华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

 魏志胜

 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 成

 员:

 徐如芹

 人大工作室主任

  储

 波

 党工委副书记、 总工会主席 彭旭晨

 纪工委书记 张

 君

 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传钧

 办事处副主任 钱秀刚

 办事处副主任 纪

 民

 办事处副主任 高保胜

 武装部部长 李瑞民

 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鸿川

 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邵春雷

 二七新村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工委办...

篇六: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21 年 XX 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 2021 年全市社区党组织和第 X 届居民委员会、第 X届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阳光选举、和谐换届”为主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举产生新一届居社区“两委”班子,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地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推进新时代城乡改革发展、乡居振兴、兴边富民和基层治理,为推进 XX 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落实到选举工作各环节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保障党员群众权利,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

 ——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

 ——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因地制宜,因社区施策,加强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带头人,把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选进社区“两委”班子,高质量落实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

 ——优化配备社区“两委”班子,不断改善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性别结构,班子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

 ——科学谋划社区未来五年发展思路,绘制发展蓝图,巩固脱贫攻坚和基层治理成果,加快推动实现乡居振兴和城乡发展。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换届纪律,实行全过程全覆盖监督,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通过这次换届,选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展现新作为、推动新发展。

 (四)总体安排。全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20 年 12 月下旬启动,集中安排在 2021 年 2 月上旬完成。在换届顺序上,先进行社区党组织换届,再进行居民委员会换届,同步开展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统筹抓好社区配套组织(不含团组织)换届工作。

 二、班子配备 (一)任职资格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各项决议、决定;2.坚持原则,敢抓敢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3.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另外,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还应具有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识,思路宽、办法多,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还应具有社区管理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党组织班

 子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有关规定,一般应有 1 年以上的党龄。新进班子成员一般不超过 45 岁、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坚持做到“十五个不提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宜推选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1.政治上有问题的;2.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3.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4.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5.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6.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8.因刑事犯罪被判过刑的;9.有“居霸”行为,搞宗族派性,参与黑恶势力的;10.因违法违纪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1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 3 年的;12.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13.参与邪教组织、地下宗教活动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14.不能认真履行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职责,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的;15.意识形态方面有不符合党员要求的,没有履职能力、履职意愿不强的,长期外出不能回社区工作的。

 同一社区“两委”成员人选之间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要有较好思想政治素质、遵纪

 守法、公道正派、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群众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提倡由不是居委会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原则上党组织书记不得兼任。居民委员会成员、会计(报账员)、文书、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近姻亲不得担任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职数配备。

 1.社区“两委”班子职数。社区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 名,其中书记 1 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 1 名;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7 名,其中书记 1 名、副书记 1 名;社区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9 名,其中书记 1 名、副书记 1—2 名。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职数原则上按照每 350—700 户配备1 名确定,一般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 5—9 名。实行“一肩挑”以及辖区人口和直管党员较多、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设 1 名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主要协助书记负责党建工作,享受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待遇。探索实行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兼任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协助书记(主任)负责社区“两委”日常工作。

 社区党组织一般应当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设立党的委员会的社区,可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担任。大力推进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注意“两委”班子职数与享受财政补贴居干部、专职化社区工作者员额的统筹衔接。提倡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兼任社区配套组织负责人。

 3.居务监督委员会班子职数。居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 3—5 人组成。

 4.社区干部报酬待遇。社区干部报酬按照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全面推进农居基层党建基础保障水平达标提升的十条措施》(X 组通字〔2020〕X 号)等文件要求落实。

 (三)班子结构。适应城乡改革发展、乡居振兴、基层治理需要,统筹考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

 1.优(社区)“两委”班子年龄结构。以 35—50 岁为主体,加大培养使用社区优秀青年,推动社区团组织书记按法定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原则上每个社区至少有 1 名 35 岁以下的年轻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岁,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报区委按“一事一议”原则确定;40 岁以下的比例要达到 20%。

 2.提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努力实现以下目标:70%的社区干部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0%的社区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社区干部;社区干部中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比上届有所提高,优先选拔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

 3.改善社区“两委”班子性别结构。注意选拔妇女进入社区“两委”班子,每个居民委员会中至少应有 1 名妇女成员。

 4.鼓励支持优秀党员积极参选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和居民代表,推动居民委员会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居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分别达到 70%、60%、40%左右。

 三、程序步骤 (一)筹备工作阶段(2020 年 12 月 21 日前)

 1.制定方案,落实经费。街道要及时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成立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划拨换届选举工作经费。

 2.宣传发动,开展培训。在社区广泛宣传换届选举方法步骤和纪律要求,让广大党员、选民熟悉换届选举的程序和环节。组织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业务骨干进行培训,熟悉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换届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提高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水平。

 3.加强摸底,排查矛盾。全面掌握社区情况、社区“两委”班子运行情况和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换届选举的关键环节提前做好处置预案。及时开展居级财务审计及财务问题处理工作,坚持先审计后换届。

 (二)换届选举实施阶段(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1 年 2月 5 日)

 1.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主要方法步骤 (1)准备工作。换届选举前,召开居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并向街道党工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规范党组织设置,结合工作需要和本社区党员人数,对符合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要结合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研究提出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意见,向街道党工委呈报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请示(设立党委的,应当经区委审批)。街道党工委(或区委)批复后,及时召开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等有关事项,制定通过党员和居民推荐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选办法。

 (2)党员民主推荐。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居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述职并接受党员评议,同步民主推荐下届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对不能参会的党员,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信函、上门问询等方式组织其参加推荐。参加推荐的党员应占本社区党员总数的 2/3 以上。

 (3)群众推荐测评。在召开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时,组织居民对新一

 届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测评。

 召开社区党员大会、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小组会议推荐(测评)候选人初步人选时,街道党工委要派员全程列席会议,进行监督指导。党员民主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的结果作为提名候选人的重要参考,得票不高或民意测评较差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但不得简单以票取人。

 (4)确定考察人选。街道党工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综合研判班子结构需要和人选一贯表现,提出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召开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根据街道党工委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 3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

 (5)开展县(区)级联审。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确定后,由街道党工委报区委组织部,组织部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居、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

 (6)组织进行考察。街道党工委派出考察组,对通过县(区)级联审的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应由区委组织部会同街

 道党工委进行考察,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建议,提请区委研究确定。

 (7)确定预备人选。召开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根据街道党工委考察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 2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公示 5 个工作日后,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8)召开大会选举。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委员;召开新一届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在直接选举中,要采取竞职演讲方式,重点引导候选人向全体党员认真介绍任期工作目标和措施,回答党员关心的问题,让党员在充分听取候选人陈述的基础上作出选择。

 符合条件的城市社区,经报街道党工委批准也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其具体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要求执行。

 2.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步骤 (1)社区党组织研究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根据居级重要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要求,依次召开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两委”联

 席会、党员大会,研究提出关于新一届居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名额和产生方式、选举日、新一届居民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选举办法、新一届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数和选举办法等换届选举有关重要事项的建议,研究提出新一届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建议人选,研究本届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召开居民会议或本届居民代表会议等有关事项。

 (2)推选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监督委员会。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 7 人或 9 人组成;居民选举监督委员会一般由 3 人或 5 人组成,其中,主任 1 名。召开居民会议或本届居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本届社区财务审计报告;听取本届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组织推荐、选举产生新一届居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确定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新一届居民代表名额;确定选举日;制定新一届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推选办法,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介绍民主推荐新一届社区党支部委员会...

篇七: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21 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我镇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即将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XX 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XX 市 2021 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XX 县 2021 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换届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 40 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 XX 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高站位、高质量、高标准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XX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现代魅力强县、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提供坚强的基层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确保换届工作方向正确。

 2.。

 坚持质量第一。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强化人

 选审查,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从严把好人选质量关,确保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相统一、相一致。

 3. 坚持底线思维。夯实‚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成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杜绝任何影响换届选举质量的小概率事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4.。

 坚持分类指导。认真研判分析不同村、社区具体实际,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

 5. 坚持结果导向。巩固提升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成效,换出新班子、新作为、新气象,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实施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开好局、起好步。

 (三)总体安排。村(社区)‚两委‛换届是城乡基层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关系到党的领导在基层的落实和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必须科学谋划、合理安排,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坚持压茬有序进行,坚持分类分级推进。全镇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从 2020年 12 月开始实施,原则上 12 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2021 年 1 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 年 3 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小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其他组织换届工作,其中,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日安排在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后。

 二、提升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质量 (一)规范职数配备。根据村(社区)规模大小和治理任务需要,科学合理设置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村(社区)党支部一般设委员 3 至 5 名,党总支一般设委员 5 至 7 名,党委一般设委员 5至 7 名,最多不超过 9 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 3

 至 7 人组成,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 5 至 9 人组成。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村(居)民委员会委员人数。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党组织,可设副书记。

 (二)严把人选质量。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对党绝对忠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带领发展能力。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坚决杜绝政治上的‚两面人‛,严禁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和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严格执行村(社区)‚两委‛人选资格联审机制,对查实存在村(社区)‚两委‛人选资格审查负面清单情形的,一律不得提名为候选人,一律不得确认当选。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回避规定,同一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之间不得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建立健全选人用人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人选质量问题的,一律从严倒查。

 (三)高质量推行‚一肩挑‛。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有条件的地方可稳妥实行‚一肩挑‛,同时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党组织

 书记人选。同时,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四)拓宽来源渠道。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人口普查、换届选举等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外出人才‚建档立卡‛,积极选拔本地优秀退役军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大学生村官、大学毕业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村医村教中的优秀人员。用好用实镇、村、组三级五类干部‚大储备‛成果,坚持不唯资历、不惟经历,注重能力、注重实绩,加大力度选拔使用有学历、有能力,有家国情怀、有奉献精神的年轻储备人选。注重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防风等重大任务中识别人才。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着力提升‚头雁‛质量。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推荐人选,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跨村推荐人选。

 (五)优化班子结构。落实‚大储备‛工作有关政策,换届期间新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是‚大储备‛人选。增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整体合力,积极稳妥提高‚一肩挑‛比例和交叉任职比例,进一步改善班子年龄、学历、性别等结构。推荐连任的人选一般应能任满一届,新进人选一般应能任满两届。对于超过 55 岁,但表现特别优秀、身体健康、确有工作需要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经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可以继续留任。村(社区)‚两委‛班子中一般应有 35 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村‚两委‛班子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 1 名妇女成员,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 30%以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 10%以上,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50%左右。

 三、全面保障换届选举工作质量 (一)持续排查防范化解风险。落实‚逐村排查、逐镇把关‛的换届选举风险点预判机制、选情分类管理机制,建立风险防控处置应急预案,严防拉票贿选、操纵选举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加大力度整治选情复杂的‚三类村(社区)‛。深入开展打击村(社区)涉黑涉恶犯罪行动,为换届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配合做好县领导班子成员包镇走村、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村情选情逐一进行调研分析、精准排查。结合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集中清理规范村(社区)财务。开展重难点村(社区)集中整顿和台账动态管理,确保换届前整顿到位。

 (二)实行全程纪实管理。全面推行换届选举全程纪实管理机制,明确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时间、责任分工,换届选举质量要可追溯、可倒查,确保选举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有效。严格规范操作流程,村(社区)‚两委‛换届按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顺序组织开展。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村(社区)党组织换届要围绕党员群众推荐、党组织推荐、确定候选人、组

 织党员大会选举等关键环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要围绕选举委员会推选、选民登记、代表推选、候选人提名、大会组织和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细化操作流程,不得随意变通更改,切实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走样。

 (三)强化党组织把关定向。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换届工作中的领导作用,运用好村级巡察、民主评议、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人选资格联审机制,在村(社区)党组织选举办法、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方案中明确人选资格条件。村(社区)党组织应当提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加强党组织的全面领导,规范工作程序,由村(社区)党组织提出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人选建议名单,提前把好人选质量关。

 (四)选好村(居)民代表。村(居)民代表应当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一定的议事决策能力和相应的政策水平。提倡通过法定程序将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推选为村(居)民代表,党员村(居)民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 1/3,有条件的村(社区)应力争达到 1/2 以上。村(居)民代表一般由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与村(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

 (五)强化业务骨干培训。持续开展村级换届骨干轮训等工作,对包村领导、包村负责人、换届办工作人员、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全覆盖开展业务培训,熟悉工作流程,提高业务水平。紧扣换届选举中的关键点、常见问题制定换届工作指引,明确政策要点,做好政

 策解答。坚持务实便捷管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统筹做好选中选后有关工作。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把换届过程提升为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员群众教育的工作过程。精心组织换届选举,注重强化仪式感、荣誉感,激发当选干部的自豪感、责任感,把换届选举和‚大储备‛招贤纳才、党员群众教育管理等结合起来,提升为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庄重过程。做好选后有关工作,及时做好新一届班子成员任职备案管理,细致做好离任、落选干部的思想工作,保证村(社区)事务正常运转。及时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认真开展任前谈话、就职宣誓、任职培训、任期承诺、领办实事、离任荣退等‚六个一‛活动,把选中、选后各环节程序任务统筹考虑、一体提升。

 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 (一)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镇换届办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舆论工作的领导,有计划有重点地宣传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换届纪律和经验做法,确保‚什么是黑、什么是恶,什么是纪律‘红线’‛深入人心、绝不触碰。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用好村级换届系列宣传海报、宣传片,广泛宣传换届纪律要求,强化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XX 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规的宣传解读,筑牢党员群众思想基础,引导依法有序参与换届选举。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

 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职。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查删有害信息。各级村(社区)党组织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村级换届工作,须提前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二)建立全方位监督机制。结合‚清单式宣传、村代表承诺‛等活动,明确违反换届纪律的具体情形,组织参与换届工作人员、‚两委‛班子成员、参与竞职人员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采取巡察、专项监督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的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访等渠道,全面受理干部群众关于换届问题的举报投诉,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举报。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选民登记、委托投票、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节点的全方位监督。建立重大问题和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发生重大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并迅速派出力量赴现场处置。

 (三)健全‚零报告‛和直查快办机制。坚持有情况必报,严格落实异常选情‚零报告‛机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坚持有线索必核,成立直查快办组,问题线索一旦发现掌握,迅速核查处理,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坚持有案必查,对来信、来访以及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挂牌督办、专案查处。坚持有责必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和破坏选举、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涉嫌犯罪

 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按照‚一案双查‛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五、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一)压实换届选举工作责任。镇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镇村级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覆盖开展换届工作督促检查。镇党委要强化全流程把控,高质高效做好人选摸排、考察审查、选举组织等工作,形成网格化、全方位的工作机制。镇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精心部署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换届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把换届工作作为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时约谈有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各级部门强化联动协作。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分工,健全由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部门密切配合,纪委监委和政法、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分管同志要集中精力,确保各项工作抓得好、抓到位。积极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新情况,周密做好选举现场组织、委托投票、选票设计等,确保选举公正有序。抓好分类指导,通过实地调研、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一线摸清基本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及时纠正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助推形成换届新风。

 (三)统筹抓好其他组织换届...

篇八: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21 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我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于 2021 年 1 月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部署,依法依规推进我街道村(社区)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风清气正。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牢牢把握换届工作的主导权。

 2. 坚持依法依章依规。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走样,严格选举程序,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确保选举结果公正规范有效。

 3.。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统筹安排,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村(社区)实际,结合实际制定换届方案,以问题为导向,实行一村(社区)一策。

 4.。

 坚持严肃纪律。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换届纪律,狠刹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严防干扰破坏选举等行为,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

 5.。

 坚持和谐稳定。始终把稳定放在第一位,保持村(社区)基层治理基本框架的稳定,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及早防范和及时化解换届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三)总体安排。全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 2020年 12 月份开始,至 2021 年 3 月底结束。村(社区)“两委”下辖组织按章程进行换届选举。

 二、职数配备和人选条件 (一)职数配备。

 ( (1 1:

 )村(社区)“两委”干部总职数:(各村(社区)“两委”干部职数)

 ( (2 2 )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 至 5 人,最多不超过 7 人。村(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 至 7 人。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 至 7 人,最多不超过 9 人。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党组织可设副书记

 ( (3 3 )村(居)民委 员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 至 7 人组成。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 5 至 9 人组成。

 ( (4 4 )指标要求:①鼓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②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人数。③各村(居)民委员会中至少要有 1 名妇女成员,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 10%以上。④各村(社区)“两委”班子中一般应有 35 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二)人选条件 1 1 、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抵制黑恶势力渗透和不良风气侵蚀。

 (2)认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主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工作认真负责,能作为善作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私分明、带头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党员、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

 (4)推荐连任的人选一般能任满一届,新进人选一般能任满两届以上。其中,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 村( ( 社区) ) 党组织书记人选,除具备村( ( 社区) ) 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老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不良行为敢抓敢管,坚决与黑恶势力作斗争,一般应当具有 1 年以上党龄 (2)有组织能力,掌握党的基层工作政策,工作有干劲有办法,积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有管理能力,带头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主动化解矛盾纠纷,面对压力困难敢于担当作为;有发展能力,敢闯拼,带领党员、群众生产致富,改善环境,推动乡村振兴和社区建设。

 (3)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推荐连任的人选都参加过年度轮训,新进人选优先从后备人选库中产生。有需要的,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

 3. 村( ( 居) ) 民委员会成员人选,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听党话、跟党走,自觉接受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认真完成村(社区)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为群众服务。

 (2)符合《XX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XX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的事有关条件。

 (3)推荐连任的人选一般能任满一届,新进人选一般能任满两届以上。其中,村民委员会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居民委员会成员新进人选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村(社区)“两委”成 员人选: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成为宗族恶势力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信教传教,大搞封建迷信的;上一届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或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2)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观定》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受到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未曾担任干部的党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 5 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 3 年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门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因涉黑涉、存在“村霸”问题等在扫黑除

 恶专项斗争中受到清理的;有组织和煸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图堵冲击党和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产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曾因拉票贿选被查处的;因个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有《XX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 XX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不能参加选举的情形的。

 (5)有其他不宜担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情形的。

 三、换届选举方法和步骤 (一)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1.。

 请示。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换届选举事项,并将向 XX 街道党工委呈报换届选举请示文件,请示的内容主要包括:①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大体时间和主要议程。②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③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应由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 20%;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均实行等额选举,由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以上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

 推荐。村(社区)党组织在街道党工委指导下,结合委员会成员述职评议工作,按照不少于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数 1:1.2 的比例,组织本村党员、村民或村民代表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

 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群众人数、会议召开由街道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推荐的群众一般包括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近两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代表,村属企业单位负责人,本村(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青团和妇联干部等。

 3. 初审。XX 街道党工委结合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村(社区)党组织推荐情况,按照不少于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数 1:1.2 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根据《XX 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X 组通〔2020〕15 号)有关规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上报县委组织部。

 4.。

 联审。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信访局、国家税务总局博罗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等部门单位,严格按照《XX 省村(社区)

 “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 (X 组通〔2020〕15 号)有关规定,对上报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县级联审,街道党工委根据联审反馈情况,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名单。

 5. 考察公示。

 。XX 街道党工委按照有关规定对新一届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 20%的差额比例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

 将预备人选有关情况在村党群服务中心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6. 确定候选人。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议对村(社区)党组织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研究,并以正式请示件的形式,将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提请县委组织部研究,根据县委组织部审议情况,以及党工委集体研究情况,对村(社区)党组织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事项进行批复,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7.。

 党内选举。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经街道党工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

 提出人选。村(社区)党组织研究提出第八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村(社区)党组织应及时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结合实

 际情况集体研究提出第八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并上报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提出的建议人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其中必须至少有 1 名妇女。

 2. 初审。街道党(工)委按照《XX 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X 组通〔2020〕15 号)有关规定,对村(社区)党组织上报的第八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上报县委组织部。

 3. 联审及考察。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信访局、国家税务总局博罗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等部门单位,严格按照《XX 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 8 查办法》(X 组通〔2020〕15 号)有关规定,对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县级联审,XX 街道党工委根据联审情况,确定第八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考察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对第八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考察。

 4.。

 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建议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 7 人、9 人或者 11 人组成,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将名额分配到各村民小组的方式进行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依法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配好非候选人建议人选的党

 员骨干担任副主任,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候选人后依法接替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

 5.。

 制定并公布村委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及选举日程安排。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制定本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及选举日程安排,主要内容包括:村委会职位职数;各职位的候选人人数;提名候选人和选举日期、选举方式;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安排以及选举工作的其他事项。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报街道党工委备案后予以公布。

 6.。

 做好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发布选民登记公告,村民选举委员会应按照登记公告公布的日期、时间、地点等,切实做好年满 18 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该村的选举日,具体日期详见附件五)的村民参选登记造册工作,做到“三登”“五不登”。1.“三登”是指:(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选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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